question-icon 总行已经给福利了,分部还需要给吗?

我在一家公司的分部工作,最近总行给我们发了一笔福利。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讲,在总行已经给了福利的情况下,我们分部还有义务再给我们发福利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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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福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总行已经给福利后分部是否还需给予这一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福利”在法律层面的定义。福利是用人单位在工资、社会保险之外,提供给员工的待遇,包括实物、补贴、假期等。它和工资不同,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必须获得的报酬,而福利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关于福利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福利作出强制性的统一规定。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管理理念和员工需求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发放福利以及发放福利的种类和标准。 如果在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其他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分部需要给员工发放特定的福利,那么无论总行是否已经发放福利,分部都应当按照约定执行。例如,劳动合同里写明分部每月要给员工发放交通补贴,即便总行发了其他福利,分部的交通补贴也不能少。 相反,如果没有相关的约定,分部就没有法定的义务必须再次发放福利。不过,从企业管理和员工激励的角度来看,分部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额外提供福利,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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