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我之前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人的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因为心里害怕就直接开走了。后来才意识到这可能算肇事逃逸,现在特别担心会受到什么处罚,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肇事逃逸是怎么处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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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逃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且可能触犯刑法的行为,其处罚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所说的“尚不构成犯罪”,通常指的是事故情节相对较轻,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例如,只是车辆之间轻微刮擦后逃逸,没有导致人员受伤,财产损失也较小,就可能适用此条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若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处罚则更为严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比如,肇事司机撞人后,明明有能力救助伤者却选择逃逸,导致伤者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这种情况就会按照“因逃逸致人死亡”来量刑。 此外,肇事逃逸者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即使肇事逃逸者受到了刑事和行政处罚,对于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旧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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