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放贷如何量刑?


高利放贷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并受到刑事处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情形。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高利放贷。通俗来讲,就是出借人以远高于正常市场利率的标准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属于高利放贷,通常会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关于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判断“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时,《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也给出了具体的认定标准。例如,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2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750人以上的;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 此外,如果在高利放贷过程中,还伴随着其他犯罪行为,比如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可能会同时触犯其他罪名,要数罪并罚。总之,高利放贷不仅损害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