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对轻微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发生了点小刮擦,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走了。后来越想越怕,不知道这种轻微肇事逃逸的情况,按照新交规会怎么处理,会不会很严重啊,我现在特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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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交规里,轻微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中,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行为人却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对于轻微肇事逃逸的行为人,交警部门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在二百元到二千元这个幅度内确定罚款金额,并且还可以视情节对逃逸者处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在驾驶证管理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6分。轻微肇事逃逸一般属于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会被记6分。 此外,逃逸者还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明确,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情形的,不予减轻。所以,轻微肇事逃逸者不仅要承担自己的损失,还要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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