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注销后工伤认定书该如何认定?

我所在的企业注销了,但我之前受了工伤,还没拿到工伤认定书。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去认定工伤,也不清楚企业注销对认定有没有影响。想问下企业注销后工伤认定书到底该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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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企业注销后工伤认定书如何认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就是由相关部门确定职工所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一个过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 当企业注销后,并不意味着工伤认定就无法进行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即使企业已经注销,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虽然企业注销了,但职工依然可以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材料来证明与原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此外,如果企业在注销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的工伤待遇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所以,即使企业注销,职工依然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注销后,职工依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在整个过程中,职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申请,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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