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才能追回被拖欠的借款?

我之前把钱借给了别人,现在到了约定还款时间,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我心里很着急,又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把钱要回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有哪些切实可行的办法能帮我追回这笔被拖欠的借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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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借款被拖欠的情况,有多种方式可以尝试追回。 首先是协商。在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若债务人暂时没能力偿还但有还款诚意,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商量,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签订还款协议。这是成本较低且比较平和的方式,有利于维持双方关系。比如,双方可以约定分阶段还款,明确每个阶段的还款金额和时间。 其次是调解仲裁。要是私下协商没有结果,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者仲裁这些不用打官司的办法来解决。这些方式通常比较快,花费也相对较少,还有助于双方和解。如果双方事先签订了仲裁协议,那么就可以把争议提交到仲裁庭进行裁判。仲裁具有时间短、流程灵活的特点。 然后是诉讼。对于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可以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起诉时,债权人应当准备好起诉状 ,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还可以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如果打官司赢了对方还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去调查,然后采取一些办法,像查封、扣押、冻结等,逼着债务人还钱。并且在打官司的时候或者打官司之前,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还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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