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该如何追回?


当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追回财产。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途径和依据。 首先,要积极收集证据。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因为只有掌握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证据,后续的维权行动才有基础。证据可以包括银行转账记录,这能清晰显示资金的流向;交易合同,从中可以查看财产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财产变更登记等文件。这些证据可以证明被执行人在明知有执行义务的情况下,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执行。 其次,可以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在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情况下,申请行为保全能够及时制止其进一步转移财产的行为,确保财产的安全。 再者,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也是重要的手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被执行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让财产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如果被执行人通过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就可能触犯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