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遗失了该如何补办?
我不小心把不动产证弄丢了,心里特别着急。也不清楚该走什么流程去补办,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会不会很麻烦。担心因为不动产证遗失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想问问具体的补办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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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不动产证遗失时,是可以进行补办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补办的流程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所以,第一步需要你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声明。一般来说,你要提交书面的遗失补办申请,说明遗失的情况等信息。 其次,在刊发声明的15个工作日期间,登记机构会进行一定的审核和调查,以确认该不动产是否存在纠纷、查封等限制情况。在此期间,其他人如果对该不动产存在权利主张等情况,也可以向登记机构提出。 最后,15个工作日声明期过后,如果没有异议,你就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去办理补发手续。通常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补发申请表等,登记机构会重新为你补发新的不动产证。补发的不动产证会标注“补发”字样。整个补办过程,你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和指引来操作,以确保顺利完成不动产证的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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