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头疼该如何上报医疗事故?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当怀疑是医疗事故,像您这种发热头疼治疗后情况恶化的情况,上报医疗事故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收集相关证据。这包括您的病历资料,比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这些是反映您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依据。还有您在医院的缴费凭证,它能证明您与该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关系。同时,如果有当时在场的证人,也可以让他们提供证言。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第二步,与医疗机构沟通。您可以先和医院的相关部门,比如医务科、医患关系办公室等联系,向他们说明您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的情况,要求医院进行调查和处理。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沟通的记录,比如谈话的录音、书面的回复等。 第三步,如果和医院沟通后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一般来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您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申请书要写明您的基本情况、与医疗机构的争议事实、申请处理的理由和具体请求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步,在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过程中,可能会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专家鉴定组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诊疗规范以及病历资料等进行综合判断,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等。 第五步,根据最终的鉴定结果和处理决定,来确定后续的赔偿等事宜。如果确定是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