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抽逃出资后又补齐是否构成犯罪?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参与出资,后来因为一些资金周转问题,从公司抽逃了部分出资。但后来我意识到这样做可能不对,就把抽逃的出资又补齐了。现在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犯罪,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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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抽逃出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抽逃出资后又补齐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把自己的出资非法抽回的行为。例如,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或者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见,抽逃出资行为构成犯罪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即要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果抽逃出资的数额较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不具备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即使没有补齐出资,也可能不构成犯罪。而在抽逃出资后又补齐的情况下,如果原本抽逃出资的行为没有达到上述犯罪的标准,自然不构成犯罪。 即便抽逃出资行为在补齐之前已经符合了犯罪的某些条件,但补齐出资这一行为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量刑情节来考虑。在司法实践中,主动补齐出资表明行为人有积极弥补过错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其行为对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损害。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处罚。 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了抽逃出资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等情形,应予以立案追诉。如果抽逃出资行为达到了立案追诉标准,但后来补齐了出资,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抽逃出资后又补齐不一定构成犯罪,要结合抽逃出资的数额、造成的后果、补齐出资的时间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你对自己的情况仍有疑虑,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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