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可以报失踪?
我家里有个人联系不上了,好几天都没消息,手机也打不通。我很担心他出意外,想知道在法律上,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去报失踪呢?具体的流程又是怎样的?
展开


在法律上,报失踪也就是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 首先,解释一下“宣告失踪”这个法律概念。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的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这里的“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而“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比如债权人、债务人等。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申请宣告失踪的流程如下:利害关系人需要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