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后不想去上班了,该怎么辞职呢?
我休完产假后,实在不想再回原单位上班了,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辞职这件事。我担心辞职流程复杂,或者会对自己的权益有影响。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辞职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好让我能顺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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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后不想去上班想要辞职,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合法方式: 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你可以和雇主进行沟通,表达你离职的意愿,如果雇主同意,双方就可以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相对灵活,双方可以就离职时间、工资结算等具体事宜进行协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需要以书面形式将离职意向提前三十天通知给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则提前三天),在通知期限届满后,你就可以离职了。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可以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并找相关领导签字。同时,要注意核对考勤,包括辞职当月以及上月未结算的工资,确保自己的工资等权益得到保障。最后,领取人事部门的辞职档案,包括辞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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