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与公公吵架离婚会怎么判?


首先要明确,在婚姻成立之前,和公公吵架这种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并没有被法律明确界定为法定离婚事由,所以它一般不会对最终的离婚判决起到决定性作用。 不过,这类事件很可能让婚姻关系变得紧张,冲击夫妻间的感情基础。要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离婚,或者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全面评估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婚前和公公吵架这件事,确实导致了婚后夫妻感情变得疏离,出现裂痕,这有可能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证据之一。 法院在判决离婚时,除了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还会综合考虑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关于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在子女抚养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法院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的一方,若子女已满8周岁,也会征求其意愿,同时还会综合考量父母的抚养能力、经济状况、教育水平等因素。 总之,婚前与公公吵架本身不是法定离婚事由,但对夫妻感情产生的影响以及后续涉及的财产、子女问题,法院都会依法依规进行公正处理。 相关概念: 法定离婚事由:就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能够让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一些特定情况,像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就属于法定离婚事由。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结婚后到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之前这段时间内,共同取得的财产。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