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36岁没有小孩离婚会怎么判?

我今年36岁,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没有小孩。现在不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离婚会怎么判,是财产分割上有什么特殊规定,还是在其他方面有不同处理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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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的判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36岁且没有小孩的夫妻离婚情况,主要涉及到两个关键方面,即是否准予离婚和财产分割问题。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法院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没有小孩,所以在财产分割时就不涉及子女抚养权相关的财产分配因素。但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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