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性冷淡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在夫妻生活方面不太和谐,对方性冷淡让我很困扰,我现在有了离婚的想法,可又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因为女方性冷淡而提出离婚的情况会怎么判,想了解下法院判决的依据和标准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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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离婚自由权,但也不是可以随意离婚的,离婚需要遵循一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因为女方性冷淡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经过法院调解也无法挽回,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夫妻因为这个问题长期矛盾不断,感情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再共同生活,且在法院调解时也无法达成和解,这种情况下法院有可能判决离婚。 然而,如果只是男方对女方性冷淡不满意,但夫妻之间感情并未因此破裂,比如双方在其他方面相处融洽,有正常的情感交流和共同生活,那么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因为法律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另外,如果双方能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若协商不成,才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问题,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 调解: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先尝试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解决矛盾,看看能不能不离婚或者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夫妻感情破裂:是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修复,不能再继续维持正常的婚姻关系,没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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