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妻子不过夫妻生活是否可以离婚?

我和妻子在婚姻生活中遇到了困扰,她长期不愿意过夫妻生活,这让我感到很苦恼。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离婚,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通过什么方式来办理离婚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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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妻子不过夫妻生活,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妻子不愿意过夫妻生活,而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然而,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虽然妻子不过夫妻生活可能会对夫妻感情产生影响,但这并不必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妻子拒绝过夫妻生活而起诉离婚的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例如,如果妻子是因为身体原因(如患有难以医治的疾病导致无法进行性行为)而拒绝过夫妻生活,且经过治疗仍无法改善,同时双方又无法就这一问题达成和解,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但如果妻子仅仅是因为一时的情绪问题或者其他非实质性原因拒绝过夫妻生活,且双方的感情基础较好,法院可能会先进行调解,给予双方一定的时间和机会来改善关系,而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总之,妻子不过夫妻生活能否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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