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婚时儿子不情愿父母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再婚了,可儿子对我现在这段婚姻不太满意,要是我和现在的伴侣走到离婚那一步,儿子又不情愿我们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啊?我就想提前了解清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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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院判定夫妻是否离婚,主要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不会将子女(包括再婚家庭中的子女)的意愿作为决定性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来说,存在这些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即使儿子不情愿父母离婚,但要是父母之间存在上述导致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大概率还是会判决准予离婚。要是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还有修复可能,仅仅因为日常琐事有摩擦,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这是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相对稳定,同时也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和改善关系的机会。 总之,子女的意愿不能左右法院对父母离婚案件的判决,法院更关注的是夫妻感情状况以及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 相关概念: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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