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签约主体**: 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通常是工会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代表的是全体职工的利益;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只涉及单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例如,一家工厂的工会代表全体员工与工厂老板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而工厂里的每个员工会单独和工厂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签订程序**: 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较为复杂,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比如,制定集体合同文本后,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才能签署;而劳动者找工作,与用人单位谈妥条件后就可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生效条件**: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例如,某公司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后,需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15日内无异议才生效;但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就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 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也就是说,集体合同保障的是全体职工的基本权益,只要是单位的职工都受其保护;劳动合同则主要保障签订合同的单个劳动者的权益。比如集体合同规定了单位全体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所有员工都能享受这一保障;而劳动合同可能会根据员工个人岗位、能力等约定具体工资。 **约定事项**: 劳动合同主要是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岗位、薪资、工作地点等条件的约定,侧重于劳动者个体的权益;而集体合同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偏向于对劳动保障、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条件的约定,更关注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益。例如,劳动合同会明确某个员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和工资数额;集体合同则可能规定全体员工的工作环境标准、加班补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有三种期限,即有固定期的、没有固定期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而集体合同只有一种期限,就是有固定期的,而且时间只能是一至三年。例如,有的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固定期限2年,有的是无固定期限;而集体合同一般是1 - 3年的固定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