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哪些方面存在不同?

我在研究劳动相关合同时,发现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好像不太一样,但具体又说不清楚。比如在签订主体、内容规定这些方面,不太明确二者的差异。想了解下它们具体在哪些方面不同,好让我能清楚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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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多个方面存在不同,具体如下: **签订主体方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签约主体就是特定的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而集体合同是由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主体一方代表的是全体职工。例如,在一家工厂中,单个工人与工厂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工厂工会代表全体工人与工厂签订的就是集体合同。 **签订程序方面**: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协商签订即可。集体合同则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还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合同内容方面**: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是关于企业的整体性措施。劳动合同则仅限于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多集中于劳动条件的约定。比如集体合同会规定企业全体员工的基本工资增长幅度,而劳动合同会明确某个员工具体的岗位工资数额。 **适用范围方面**:集体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全体劳动者,即一份集体合同对企业的每一名劳动者都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签订合同的劳动者个人,对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没有约束力。例如,集体合同规定了企业的统一休假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而劳动合同中关于特定员工的加班补贴等条款,只对该员工有效。 **生效条件方面**: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即需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才生效。 **可调条件方面**:集体合同非经协商或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而劳动合同如所订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调整,标准是不低于集体合同。例如,集体合同规定员工月最低工资为5000元,某员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4500元,那么该员工工资应调整至不低于5000元。 **保护力度方面**:劳动合同主要是基于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 **违约责任方面**:在集体合同中,当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侵害了工会和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物质赔偿责任;工会不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一般不承担物质赔偿责任。而劳动合同只要符合违约条件即触发违约条款的启动,合同双方应根据其后果及损失的大小予以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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