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公租房被清退通知该怎么补救?
我收到了公租房被清退的通知,一下就慌了。我一直都很需要这个房子住,也不明白为啥要清退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办法补救啊,是不是有什么流程或者规定可以让我继续住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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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收到公租房被清退通知时,首先不要惊慌,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尝试补救。 第一步是核实清退原因。公租房的清退通常有明确的法定情形,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等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您要仔细查看清退通知中写明的原因,判断是否存在误解或者通知有误的情况。 第二步,如果您认为清退通知不合理,比如您并没有出现上述违规情形,那么您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您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租房的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陈述申辩材料,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说法。比如,如果通知说您擅自转租,但实际上是您的亲戚临时借住且有合理原因,您可以提供亲戚的居住证明、借住原因说明等材料。 第三步,如果管理部门仍然坚持清退决定,您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向作出清退决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重新审查清退决定的申请;行政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清退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的主张,以争取撤销清退决定。 第四步,如果清退原因确实是您自身存在一定问题,但并非主观故意且有改正的可能,您可以向管理部门提出整改申请。比如,若因拖欠租金被清退,您可以及时补缴租金,并承诺以后按时缴纳,请求管理部门给予继续承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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