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被执行了该如何自救?

我的房子因为债务问题被法院执行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想失去这房子,毕竟这是我多年的心血。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把房子保住,或者至少能有个缓冲的余地,让我有时间解决债务问题。
展开 view-more
  • #房产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房子被执行时,您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尝试自救。首先是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足以阻止执行的实体权利,而向执行法院提出的书面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您认为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比如执行程序不合法、执行标的错误等,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其次是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的关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您可以和债权人协商,比如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债务等方式,来争取保留房子。 再者是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您可以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担保,或者由第三人提供保证,请求法院暂缓执行。 最后,如果房子执行涉及到明显的错误判决,您还可以申请再审。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通过再审程序,如果能够改变原判决结果,就可能避免房子被执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