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买的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购房者该如何实现权利救济?

买了房子,结果却被法院强制执行,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具体有哪些办法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走法律程序还是有其他途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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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购买的房屋不幸被法院强制执行,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权利救济:首先,可以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八条,购房者以案外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要排除法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涉案房屋登记在被执行人(出卖人)名下;执行是因为出卖人和申请执行人之间的金钱债权纠纷;在法院查封之前就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按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法院要求交付执行;非因购房者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其次,购房者可诉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当房屋无法继续正常交易时,通过这种方式减少自己的损失。 另外,还可以尝试及时沟通协商,解封交易房屋。要是购房者希望继续履行合同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就需要及时跟法院、出卖人和债权人进行有效沟通。一方面督促出卖人及时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债务还清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解封;另一方面,由出卖人或购房者自己提供其他担保财产申请解除对房屋的查封。若解除查封担保由购房者自行提供,后续可向出卖人追偿。 总之,购房者在遇到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时,要冷静分析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就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从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目的是排除对该标的的执行。 金钱债权:简单说就是以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为内容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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