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对方没钱,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买房子时遇到了糟心事,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钱,后来才发现卖家把这房子又卖给了别人,现在找对方解决,可对方根本没钱。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通过哪些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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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一房二卖且对方没钱的情况时,可参考以下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需要明确自身合同的效力状态。如果是有效合同,买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卖方提出履行合同的诉求,要求卖方按约交付房屋所有权。 若是处于可撤销合同以及无效合同状态,自得知相关信息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买家有权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诉撤销该份合同,同时主张卖方需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某些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例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最后,在具体维权过程中,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提起诉讼时,要符合相关条件,如原告须为与本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等,并且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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