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如何量刑?
我想了解一下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的量刑情况。我在金融行业工作,身边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想知道要是真的犯了这个罪,达到既遂状态,法律会怎么来量刑处罚呢,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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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简单来说,就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为了赚钱,把客户的资金收了却不记录到账里,还拿去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数额大或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关于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
首先,如果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犯此罪,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比如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或者因为这种行为给客户、机构造成了重大损失,就会在这个量刑区间内处罚。
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那就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其次,如果是单位犯这个罪,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面自然人犯罪的规定来处罚。
相关概念: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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