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呢?

我在金融机构工作,最近听闻了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想知道这个罪名具体的构成要件。比如哪些行为算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达到什么程度会被认定为犯罪,主观上需要有怎样的心态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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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业务有着严格的监管制度,以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行为,破坏了这种正常的管理秩序,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损害公众利益。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指不记入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账目,以此逃避国家金融监管,至于是否记入法定账目以外设立的账目不影响该罪成立。例如,银行工作人员收到客户的存款后,没有按照规定将款项存入客户账户,而是私自挪作他用。“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是指将没有入账的资金挪借给其他单位,或者将没有入账的资金作为贷款发放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且,这种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这里的银行包括各类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用社、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依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只有这些特定主体实施了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行为,才可能构成此罪。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会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仍然故意为之,并且希望通过这种行为获取非法利益。例如,银行工作人员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差,将客户资金不入账后私自放贷给他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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