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杀了去自首会怎么判刑?


把孩子杀了去自首,这种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首先,我们来说说什么是故意杀人罪,简单来讲,就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法律上的生命指的是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这是每个人生存的基础,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哪怕是父母对子女也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把孩子杀了这种情况下,如果认定为情节严重,比如手段极其残忍、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等,那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像使用长期冻饿、肢解等极端手段杀害孩子,或者杀害孩子引起社会强烈震动的,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要是存在一些被认为情节较轻的情况,就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情节较轻的情况包含多种,例如生母溺婴,就是母亲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不过需要注意,把孩子杀了很难直接被认定为情节较轻。 然后说说自首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也就是说,杀了孩子后去自首,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自首这个情节,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具体还是要结合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需要强调的是,孩子是无辜的,生命无比珍贵,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都应该寻求合法、合理、积极的解决办法,千万不要有这种危险的想法和行为。 相关概念: 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又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