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刚出生的孩子可以过继给弟弟吗?
我姐姐刚生了个孩子,家里情况比较特殊,姐姐和姐夫觉得养孩子压力大,我和我老婆结婚多年没孩子,我们想让姐姐把孩子过继给我们,不知道在法律上这样行不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办理什么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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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过继”一般对应收养制度。收养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进行抚养教育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孩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收养人来说,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此外,如果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对于送养人而言,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如果姐姐和姐夫作为送养人,你和你老婆作为收养人,都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可以进行收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总之,姐姐刚出生的孩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是可以“过继”给弟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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