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与被害人有什么区别?
我在看法律相关的资料时,老是看到受害人与被害人这两个词。我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感觉挺容易混淆的。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这两者具体的区别是什么,在实际案例中又是怎么区分使用的呢?
展开


在法律领域,“受害人”和“被害人”这两个概念看似相近,但实则存在一些区别。 “受害人”是指在民事案件或日常生活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人。这里的侵害既可以来自他人的侵权行为,也可能源于意外事件等。比如,在交通事故中,被撞受伤的一方就是受害人;在买卖合同纠纷里,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同样是受害人。从法律角度看,受害人通常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他人”往往就是指受害人。 “被害人”则主要用于刑事案件中,是指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例如,在盗窃案件中,被盗取财物的人就是被害人;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打伤的人也是被害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他们可以作为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如报案、控告、申请回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地位有明确的规定,保障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受害人”侧重于民事领域的权益受损者,而“被害人”则主要针对刑事案件中的受侵害者。区分这两个概念,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不同法律场景下当事人的权利和地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