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是如何量刑的?
我有个朋友(实际是我自己遇到的 事)开了个棋牌室,里面有人以打麻将的形式进行赌博,我不确定这算不算是开设赌场罪。如果算的话,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量刑呢?我很担心自己会因此受到严重处罚,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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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
一般情形下,犯开设赌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一般情形,通常是指开设赌场的规模相对较小,参赌人数较少,赌资数额也不是特别巨大等情况。比如,在一些小型场所,偶尔组织少量人员进行赌博活动,涉及的赌资也不多。
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主要包括开设赌场的时间较长,持续不断地组织赌博活动;参赌人员众多,形成了一定的赌博群体;赌资数额巨大,对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风气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影响等情况。例如,长期开设大型赌场,吸引大量人员参与赌博,赌资累计达到数百万元甚至更多。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情形之一的,也按照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并且,在网络赌博犯罪中,同样区分一般情节和情节严重,依据上述刑法规定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