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设赌场罪如何量刑?

我朋友开了个小棋牌室,本来就是供大家娱乐,可最近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我不太明白,同样是让人打牌的地方,怎么就成犯罪了呢?这个开设赌场罪到底是怎么量刑的啊,是按参赌人数,还是盈利金额,还是有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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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开设赌场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涉赌犯罪。简单来说,开设赌场就是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通常要结合多种因素来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司法解释有进一步说明。比如,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或者在2年内曾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现在又设置6台以上的;再或者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等情形,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而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像设置赌博机数量达到50台以上,或者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等,就会面临更重的刑罚。 另外,在网络上开设赌场也是同样会被追究责任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情形之一的,也按照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网络赌博中,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等,也属于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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