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团伙荐股诈骗如何量刑?
我在杭州,最近了解到有团伙进行荐股诈骗。我想知道这种犯罪行为在杭州是怎么量刑的,量刑会考虑哪些因素,是按照什么法律依据来判定的,希望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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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团伙荐股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团伙荐股诈骗案件里,诈骗分子往往会以推荐股票能获取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者上钩,然后骗取他们的钱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具体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在杭州,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依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有所不同。 在团伙犯罪中,还需要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通常会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此外,量刑时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是否退赃退赔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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