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受贿罪如何量刑?


共同受贿罪指的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受贿的犯罪行为。在共同受贿案件里,每个人都要为整个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具体量刑会根据每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 对于共同受贿罪的量刑,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则对贪污罪(受贿罪参照此标准量刑)的处罚作出了详细规定: 1. 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2. 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3.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在共同受贿案件中,要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通常会按照受贿的总额来量刑。而从犯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例如,在共同受贿中负责联络行贿人的从犯,其量刑会比主导受贿行为的主犯轻。 此外,量刑时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总之,共同受贿罪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各种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