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债务在离婚时怎么分担?

我和我爱人准备离婚了,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现在不知道这些债务在离婚后该怎么分担。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担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避免以后因为债务问题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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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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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债务分担是一个重要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共同债务,如果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的结果处理。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另一方不承担债务,或者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协商结果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向夫妻一方主张全部债务,该方不能以夫妻之间的协议为由拒绝偿还。 在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一些常见的情形。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款,或者一方借款后另一方表示认可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如食品、衣物、医疗、教育等费用。例如,一方为孩子缴纳学费而借款,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款用于投资个人生意,且该生意的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该债务通常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在离婚时,另一方不需要对该债务进行分担。 总之,在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准确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协商结果合理分担债务。如果在债务分担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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