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消费税怎么处理?

我有一批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打算直接对外出售。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消费税该怎么处理,是不用再缴纳了,还是有其他规定?我想了解具体的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展开 view-more
  • #消费税处理
  • #委托加工
  • #直接出售
  • #代收代缴
  • #计税价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当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时,消费税的处理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了消费税,且委托方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这里的计税价格就是受托方在代收代缴消费税时所依据的价格。也就是说,只要你出售的价格不高于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的计税价格,就不用再额外缴纳消费税了。 但是,如果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这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保证税收的公平性。 比如,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的计税价格是100万元,你以90万元出售,就不用再缴消费税;若以110万元出售,就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不过可以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部分。这样规定既保证了税收的合理征收,又不会让纳税人承担过重的负担。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