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购商品继续加工消费税是怎样规定的?

我从事商品加工生意,会购入一些商品进行再加工。但不太清楚外购商品继续加工时消费税方面的规定,比如哪些情况要缴纳消费税,怎么计算,有没有减免政策之类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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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当涉及外购商品继续加工时,消费税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于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计税时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这里所说的应税消费品是指在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商品,像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举例来说,如果你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那么在计算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时,就可以扣除当期生产领用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具体的扣除计算方法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其中,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 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 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不过,并不是所有外购商品继续加工都能享受消费税扣除政策。有一些情况是不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比如用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此外,企业需要准确核算外购应税消费品的购进、领用和库存情况,按照规定保存相关的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如果企业不能提供准确的扣税凭证,就不能享受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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