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消费税用于连续加工由受托方代扣的是什么?

我在做和消费税相关的业务,涉及到委托加工后连续加工的情况。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受托方代扣的消费税具体是什么内容,比如是哪些项目、怎么计算之类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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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当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会按规定代扣代缴消费税。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委托加工。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需要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这里受托方代扣的消费税计税依据是有规定的。如果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 加工费)÷(1 - 消费税税率)。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A企业提供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B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支付加工费20万元,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10%,且B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那么组成计税价格 =(100 + 20)÷(1 - 10%)≈ 133.33万元,受托方B企业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 133.33×10% = 13.33万元。 当委托方将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这部分已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避免重复征税。这样可以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促进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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