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如何解决?

我和配偶刚离婚,孩子归我抚养。现在对方给的抚养费很少,根本不够孩子日常开销。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该怎么解决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比如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要是对方不给或者少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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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问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许多离异家庭关注的重点。下面将从抚养费的确定、支付方式、调整以及追讨等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是解决问题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来说,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定期给付一般以月、季度或年为单位进行支付,这种方式更符合大多数人的收入和生活规律。一次性给付则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一方经济条件较好且有支付能力,或者另一方存在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风险等,经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采用的方式。 随着孩子的成长和生活环境的变化,抚养费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当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时,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首先,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拒不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方式,确保抚养费的支付。总之,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解决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途径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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