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公司裁员不赔偿又叫我回去工作的问题?


当遇到公司裁员不赔偿却又让员工回去工作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裁员的性质。裁员通常分为合法裁员和违法裁员。合法裁员是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在合法裁员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违法裁员是指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裁员。比如没有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或者没有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对于公司不赔偿又叫回去工作的情况,如果员工不想回去工作,希望获得赔偿。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裁员通知、与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工作邮件等。 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查处。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