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诉讼程序该怎么走?


医疗事故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起诉阶段。患者或其家属作为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应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以及事实和理由(详细描述医疗事故的发生经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立案受理。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之后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在此阶段,可能会涉及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再就是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证据。法庭辩论则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