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官司程序是什么样的?


医疗事故官司程序一般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首先是起诉阶段。患者或家属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法院。递交的证据材料比如病历、检查报告等,这些能证明医疗行为和自身受到的损害。法院收到后,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的话,会裁定不予受理。这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立案规定。 接着是通知应诉环节。法院审核后,觉得案子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就会通知被告应诉。 然后是开庭审理。审判人员会安排具体开庭时间。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都要到场。先是法庭调查,双方要陈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接着是法庭辩论,各自阐述观点和理由,对证据进行质证;之后可能会有法庭调解,看双方能否达成一致;最后是陈述最后意见。 若在诉讼中需要对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或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申请人要向法院递交鉴定申请书,申请法院委托相关的机构进行鉴定,法院会向相关司法鉴定机构送交委托鉴定函和需要的相关资料,等待出具结论。 再就是裁判阶段。法院在全面调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各项证据进行认定,依据相关法律,作出裁判文书。 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后,如果任何一方不服,在15日内都可以提起上诉,上诉至上级人民法院。如果双方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书生效。上诉后,二审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并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依法判决,结果可能是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或者是发回重审;二审判决是终局判决,判决送达后生效。 如果赔偿义务人未在判决生效后规定日期内支付款项,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管辖权:简单说就是哪个法院有权管这个案子。不同类型案件、不同地区等因素会影响管辖权的确定。 质证:就是在法庭上,双方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疑、询问,看看证据是不是真实、合法,和案件有没有关系。 上诉: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向上一级法院要求重新审理案件 。 再审: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觉得有错误等符合法定情形时,申请重新审理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