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后怎么起诉,有什么法律规定?


在探讨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后如何起诉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公司注销的概念。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一般情况下,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就消灭了,不能再作为诉讼主体被起诉。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就完全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没有依法进行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如果公司是经过依法清算后注销的,但清算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清算组没有按照规定通知债权人,根据上述规定的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此时,债权人可以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注销后存在未处理的债务,而股东在注销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债权人也可以依据该承诺起诉股东。总之,在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后起诉,关键是要找到适格的被告,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