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无果该如何起诉?


当离婚协议无果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接下来是起诉的具体流程。第一步是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同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清单等。 第二步是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步是立案。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第四步是开庭审理。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查明事实。同时,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最后,在起诉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证据对于案件的结果至关重要。并且要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诉讼活动,否则可能会影响自己的权益。此外,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