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原告该如何起诉?


起诉离婚,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原告起诉的流程和要点。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其次是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接着是向法院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后,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需要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后是等待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还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如果一方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