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


去法院起诉离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准备诉讼材料。这主要包括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材料、结婚证、相关证据材料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证据材料则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来准备,比如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提供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 接着,立案。将准备好的诉讼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受理,并通知你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的金额根据案件涉及的财产金额等因素确定,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然后,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开庭前,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告知被告开庭时间和地点。开庭时,双方需要到庭参加诉讼,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提供证据进行质证。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最后,等待判决结果。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