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感情该怎么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已经没什么感情了,感觉日子实在过不下去,想通过起诉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但我对起诉离婚的流程和要求不太清楚,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需要准备些什么,所以想问问没感情该怎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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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情况下,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其次,需要准备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明、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如果有子女)、财产清单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这里可以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因为没感情起诉离婚,就需要说明具体表现,像长期分居、经常争吵等)。 然后,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就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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