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先拆迁还是先安置?
我家这边最近有拆迁计划,我不太清楚流程。就想问问,正常情况下到底是先拆迁然后再给安排住处,还是得先把安置的地方落实好才进行拆迁工作啊?我主要想了解这个先后顺序的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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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先安置后拆迁。这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拆迁过程中基本生活不受太大影响,不至于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这就从法律层面确定了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比如政府要征收一片区域的房屋用于城市建设,就需要先和被拆迁人商量好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置换等),如果是房屋产权置换,要明确安置房的位置、面积等情况,被拆迁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才可以让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之后再进行拆迁工作。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紧急拆迁,且已经制定了妥善的安置方案并能确保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也可以先拆迁然后尽快安排安置事宜 。但这种特殊情况也必须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房屋征收: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 房屋产权置换:指居民之间以自身原有产权房进行置换的一种业务。一般是在中介的撮合下进行,并可由中介代办置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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