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十年该如何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如果分居十年想要起诉离婚,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和要点: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是要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其次,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和身份证明。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这里可以着重说明分居十年的情况)。证据材料方面,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分居十年就是一个很重要的事实,可以提供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分居事实的材料。身份证明则是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然后,就是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都要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环节。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分居十年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年限,如果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最后,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会发放离婚判决书,该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