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起诉离婚才能成功?


要想起诉离婚成功,需要从法定离婚情形和起诉程序两方面着手。 首先,在法定离婚情形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法院审理时应当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如下: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是严重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遭受此类伤害的一方要注意留存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需提供对方存在此类恶习且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证据;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要准备好分居协议、居住证明等证据;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需结合具体案件由法院判定。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起诉程序要合法。第一步是准备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归属提出要求等,同时阐述事实和理由,概括双方结婚、生子情况以及离婚原因等。第二步是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然后前往立案。第三步是按法院要求参加诉讼流程,包括举证、开庭审理等环节。在整个过程中,证据收集与准备非常关键,充分有效的证据能提高成功概率。 总之,起诉离婚成功既需要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又要确保起诉程序合法合规,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进行操作。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 遗弃: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