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钱不还该怎么起诉?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想起诉,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要确定向哪个法院起诉。一般来说,要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简单来说,就是要找到正确的“衙门”来处理这个事儿。 接着,就是写起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这些事项:一是原告的相关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要写明名称、住所等;二是被告的信息,比如姓名、工作单位、住所等;三是要明确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也就是要清楚自己希望法院怎么判,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判;四是要说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还有证人的相关信息 。 写好起诉状后,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法院会对诉讼进行审查,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法院立案后会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原告收到通知后要在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要是确实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要是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缴纳费用后就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庭审。庭审中要积极陈述自己的诉求和证据。之后就是等待法院判决,如果判决后对方不履行,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起诉时一般还应提交这些材料: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 。 相关概念: 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提交的书面文件,用来表明自己的诉求、事实和理由等情况。 立案: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决定受理该案件的行为。 诉讼费: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