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法院起诉借款不还?


如果要向法院起诉借款不还,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要满足起诉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单说就是你自己得是把钱借出去的那个人;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要清楚借钱的对方是谁,要知道对方的姓名、住所等信息;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你要明确让对方还多少钱,以及为什么认为对方应该还钱;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写好起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就是说明白你要对方怎么做,以及为什么;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有证据支持你的诉求,要在起诉状里写清楚证据情况。 然后,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材料。 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是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法院会对诉讼进行审查,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法院立案后会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原告收到通知后在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要是确实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要是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缴纳费用后就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要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 最后,等法院判决。如果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